报关单商品规范申报要素申报注意事项
一、如申报商品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 (以下简称《目录》 规范申报目录》 )要求的要素,为了保证报 关单规格型号栏显示的完整性,要素应填写明确,不能简单填 报“是/否/有/无/非” 如 等字样, “是否野生”可填报 , “非野生” 。 没有品牌,应注明“无品牌”或“无牌” ,提示说明内容的,应根据。
二、申报要素附带有“括号” 实际商品判断其提示的说明内容之间是“或(or)”还是“和 ”的关系,并准确申报。
主要有三种情形: (and) ”关系的,应选择实际
(一)说明内容之间是“或(or) 对应的项目申报,如品目 25.19 的申报要素“外观(粉末、粒 ” 状、块状等),应按实际申报“粉末”或“粒状”或“块状” 或说明内容未列明的其他外观形状; ”关系的,应逐项具体
(二)说明内容之间是“和(and) 申报,如品目 48.11 的申报要素“规格(成条等、浸渍或涂布 ” 物、每平方米克重),应按实际逐项具体申报为“成条、浸渍 ; 甘油、300 克/平方米”
(三)说明内容之间既有“或(or)”又有“和(and)” 关系的,应选择实际对应的项目分别申报,如品目 08.02 的申 ” 报要素“制作或保存方法(鲜、干、去壳、未去壳),应按实 。 际分别申报“鲜、未去壳”或“干、去壳” 《目录》注解对申报要素作具体要求的,应按照注解
三、 要求填报。如 2013 版《目录》注解要求 28、29、30、32、33、 34、38 等章节商品的要素“包装”内容应足以判断是否零售 包装,则具体格式应填写为“××计量单位(如公斤等)/包装容 ” 器(如桶等)。
四、其他要素的填报内容应能够满足归类、价格审核等要 求。如品目 8482 项下滚珠轴承,申报要素“结构类型”应根 、 、 据归类要求选择填写“调心球轴承”“深沟球轴承”“角接触 、 轴承”“推力球轴承”等。
五、对于针对某一级税号项下部分商品申报要求,如申报 。如税 商品确属无需填报之特殊情形的,应填报为“无需报” 号 28299000,其对应的申报要素 2-如为高氯酸铵请注明粒 度,如申报商品为溴酸盐、碘酸盐等,该要素的对应内容应填 。 报为“无需报” 《目录》中要求填写“中英文”的,应填写中文和英
六、 文。 “拉丁学名”要素应填写国际通用的拉丁文或拉丁化
七、 的希腊文表达的正式学名,不应填写成英文名。 “成分含量”要素应同时申报商品的“成分”及“含
八、 。 量”“成分”指货品所构成的部分或要素,一般指所含物质的 “含量”一般指所含物质的数量。28、29 章的化工品原 种类; 则上应将各成分报清且含量相加为 100%,除非未明确申报的 残留物质不影响归类。 “规格型号”要素应同时申报货品的“规格”及“型
九、 。规格,主要表示货品大小尺寸,应申报完整,如块状、 号” ,卷状申报“宽幅、单层厚度、长度” 板状物申报“长宽厚” , 管状物申报“外径内径长度”等,原则上不能申报为无规格, ;型号,一般由一组文字或 不规则品应填报为“不规则形状” 字母和数字以一定规律编号组成,反映货品性质等级等,如无 型号,应据实申报,不应用其他数据代替。 “包装规格”要素,应注明具体包装和规格(单位包
十、 ,如 750 毫升×6 瓶 /箱。 装容量×每包装单位数/包装单位)
十一、“外观”要素主要指货品的颜色形状等表观性状, 《目录》中有特别标明的除外。如品目 3915 废塑料的要素“外 观”包含颜色、尺寸,对于尺寸范围较固定的,应申报尺寸范 。 围;对于无法判断尺寸的,应填“不规则,无固定尺寸” “材质”要素,应以不影响商品归类为前提进行具
十二、 、 体申报。如塑料材质的货物应填写为“聚乙烯”“PET”等, 、 钢铁类应填写为“不锈钢”“硅锰钢”等。 “用途”要素主要指适用的最小化场合及其具体作
十三、 《目录》中有特别标明 用,并且申报内容能够满足归类需要, 的除外。对于同时要求申报功能和用途的,用途主要指适用的 最小化场合。如果影响归类的,特别是机械、电器设备的零部 ,应要求企业注明“某某 件税号,不能仅注明“某某机器用” 。 机器的某某部位用” “功能”要素指商品所发挥的作用的或所具有的本
十四、 有属性,并且申报内容能够满足归类需要,如贴片式电感“功 。 能”应填写“在交流电路中起阻流等作用” “原理”
十五、 要素指商品在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基本规律, 并且申报内容能够满足归类需要。如归入 90275000 的“全自 动生化分析仪”原理应填写“通过单色光照射到被测物上,检 。 测被测物的消光度” “适用车型”要素,应注明汽车品牌和型号,如“日
十六、 ,而不能简单填写为“小汽车用” 如 产天籁 2.3L 小轿车用” ; 。 多种车型通用,则应填写为“日产天籁 2.3L 等小轿车通用” “技术指标”要素应填报相应的指标单位,如合模
十七、 力×× KN、细度××微米、电池容量××安时 Ah 等。
十八、39 章塑料原料的“成分含量”与“单体单元的种 类和比例”应明确区分。如乙烯-丙烯共聚物,其“成分含量” 可申报为:乙烯-丙烯共聚物 99%,炭黑 1%;其单体单元可申 报为:乙烯 8%;丙烯 92 %。 、
十九、48 章纸张的“纤维种类及含量”“规格 (成条等、 ”应填写具体,如“机械方法 浸渍或涂布物、每平方米克重) 、 制木纤维 100%,硫酸盐化学制浆” “成条,甘油涂布,200 。 克/平方米”
二十、固体废物应结合总署 2010 年 16 号公告要求及《目 录》要求填报。
二十一、葡萄酒应结合总署 2010 年 17 号公告要求及《目 录》要求填报。 汽车零配件应结合总署 2006 年 64 公告要求及
二十二、 《目 录》要求填报。
二十三、品目“2710”项下的成品油申报应结合总署 2013 年 10 公告要求及《目录》要求填报。
二十四、上述 20-23 项公告中,如果对品名及其他项目的 申报要求能够在规格型号栏目中的规范申报要素中进行体现 的话,则仅申报规范申报要素即可。如汽车零配件 64 号公告 ,如规范申报要素已要求申报 要求品名栏应申报“品名/品牌” ,则品名栏可以不再申报。 “品牌”
二十五、其他未尽事项,以能够满足海关管理需要、不产 生歧义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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