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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退税计算公式
发布日期:2011.12.15    

 

一、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计税金额和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一)对于一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和多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方式,退税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进货单价×退税率

    (二)对于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方式,同一关联号下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的计算公式为(按相同商品码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

    加权平均单价=∑每笔进货计税金额/∑每笔进货数量

    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笔应退税额/∑每笔进货计税金额

    (三)对于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方式,同一关联号下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的计算公式为(按相同商品码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加权平均单价×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

    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关联号内各笔有效出口数量(≤∑关联号内进货数量)

    加权平均单价=∑关联号内各笔进货计税金额/∑各笔进货数量

    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笔应退税额/∑每笔进货计税金额

    (四)在关联号内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每笔出口的实际退数额,出口及进货均不结余。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一)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

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委托加工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税票注明的金额,依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四、出口货物退消费税的计算

    (一)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增值税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分别为: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应退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实行复合计税方法: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定额税率+出口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消费税双重征税是税收政策新变化。以往的消费税征税是按照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方法计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1]84号文对于酒类产品消费税规定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资料时,须提供定额和定率消费税税收专用缴款书。

    (二)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出口,其应退消费税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

 

(附:关于免、抵、退算法)

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的实质:“免、抵、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抵扣不完的部分实行退税。

出口退税实质,不过是把用户的留抵进项变成现金退回给用户.而在这个同时用户的进项也被吃掉同样的数额,不能再参与以后的抵扣。

“免、抵、退”税计算公式
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

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 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核算
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用扣税法,即将当期销项税客抵扣进项税客后的余客为应纳税额,故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就是说,增值税的核算是一种负债核算,具有“代收代缴”性质,并且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是由增值税的特点、政策和计算方法决定的。

核算企业需要预计应交税金的各种税金,在提取或预先收取税金时,计入该科目的贷方,缴纳时计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就交而末交的税金,若期末余额在借方,则表示本期企业多交了税金,或者,反映其他规定,如上期末抵扣完的进项项税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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